根据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、教育厅《关于开展“吉林省教学成果奖”评选表彰工作的的通知》(吉人社联〔2022〕106号)文件要求,按照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评审工作安排,我校组织专家对校级高等教育教学成果项目进行了严格评选,经学校批准,同意推荐《面向乡村教育重大需求,通师“映山红”实践教学模式创新探索》等11项成果参评第九届省级教学成果奖(高等教育类)。推荐成果详细信息和“写实性说明”见附件。
现对推荐成果进行公示。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(2022年7月30日—2022年8月5日),公示期间,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,任何单位和个人可通过书面形式向学校教务处反映。
联系人:张菡
联系电话:0435-3208022,15104358528
电子邮箱:jwc@thnu.edu.cn
附件1:《第九届省级教学成果奖(高等教育类)推荐成果汇总表》
附件2:申报单位主要领导担任主要完成人对成果贡献的写实性说明—张秋菊
附件1、附件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