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加强考试管理,明确监考人员职责,特制定本规则。
一、试卷领取与考前准备
监考人员应于考试当天提前到指定地点领取试卷,并提前 10 分钟进入考场,做好考场布置、书写板书、宣布考场纪律等考前准备工作。
二、考生入场要求与身份核验
监考人员需在考前认真清点考生人数,核验考生证件,并向考生宣读《通化师范学院学生考试规则》。
监考人员应向考生强调:
1. 仅携带考试必需的文具进入考场,其他物品须集中存放在指定地点。
2. 严禁携带手机、电子词典、平板电脑等电子设备进入考场。
3. 按指定座位号入座。
4. 将学生证、身份证及必要证件放置于课桌左上角备查。
三、时间管理与试卷/草稿纸管理
严格遵守考试时间,准时发放与收回试卷、答题纸。试卷、答题纸发放前需核实份数与考生人数是否相符,并做好相关记录。
演算草稿纸应按考生人数发放,草稿纸须做好标记(如加盖印章),须要求考生在草稿纸上填写姓名,严禁学生自带草稿纸。
未经考试工作领导小组批准,不得随意推迟或延长考试时间。考试过程中发现问题应及时反馈和处理。
四、试卷拆封与试题说明
试卷应现场拆封。拆封前,须由两名考生代表签字确认试卷密封完好。除对字迹不清或印刷错误予以说明外,监考人员不对试题内容做任何解释。
五、监考行为规范
监考人员进入考场后,须关闭手机等通讯设备。考试期间应集中精力,认真履责,原则上应站立监考,并定时在考场内巡查。不得在考场内吸烟、聊天或从事与监考无关的事务,更不得擅自离开考场。
六、作弊行为处理
监考人员应认真巡视,严格执纪。对意图作弊的考生应及时警告;发现作弊行为,应立即保存作弊证据,在答卷显著位置标明“违纪”或“作弊”字样,填写《考试学生违规记录单》,责令考生退出考场,并依据《通化师范学院考试工作条例》要求,及时将违规记录单及作弊证据材料报学生工作处和教务处。
七、考场纪要
考试结束后,应认真填写《考场纪要表》,并交课程承担单位存档。
八、试卷移交
考试结束后应清点试卷(含答题纸、标记姓名的草稿纸),编写密号,并在20 分钟内送回指定收卷地点。
九、监考任务调换
未经教务处批准,不得擅自调换监考任务。
十、附则
本规则自公布之日起执行,由教务处负责解释。